把老闆當做客戶來對待

發布日期:2014-01-18
作者:孫虹鋼
 
    某呼叫服務中心規定對每次客戶服務進行評價,評價為“一般”的,屬于正常值,評價為“滿意”的,每次獎勵10元,評價為“不太滿意”的,每次罰10元。
 
    幾個月下來,員工阿亮平均每個月“一般”有70%,“滿意”有10%,“不太滿意”有20%,結果,月月都被扣錢。阿亮很不服氣,向經理投訴說,我有80%的工作是達标或者超标的,為什麼每個月都還被扣錢呢?經理向他解釋:公司付基本工資給他的條件是100%達到标準即“一般”。如果其中有哪幾次服務超标,就獎勵,有哪幾次不達标,就扣罰,規則很簡單。阿亮的問題,是對于公司的規則有“自己”的理解,才覺得不公平。
 
    滿足客戶要求是我們的職責。對于客戶提出的要求,達到了,客戶付款,達不到,客戶要退貨、賠償,很正常。企業說,我付給你工資,條件是你得給我我想要的東西。但很多員工不明白這一點,要求尊重、認同、表揚,其實就是撒嬌的行為。
 
    職場交易也是交易,把老闆當做你的客戶。你是在給老闆打工,但你同時也在做自己的生意,你是因為覺得劃算才繼續和老闆交易的。如果你這樣想和做,你自己的職業生涯和你的企業就一定和諧、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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